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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沉木冥棺轿[1/3页]

  一

  汉兴光华医院门口,谢小卷殷勤地跑在各个被家属搀扶出院的病人面前:“老爷太太,要轿子吗?”

  总算有人开口询问了价钱,谢小卷回头看看跷着腿坐在身后花石阶后的青年,咬了咬嘴唇,伸出哆嗦的手指:“五……五个大洋!”

  “你说多少?”那被扶着的大爷脸色一白险些晕厥过去。旁边早已经有黄包车夫一溜烟跑过来:“上我这辆,我这辆便宜!”

  眼看着大爷被颤巍巍地扶上黄包车,却还是气喘吁吁抽出拐杖敲了一下谢小卷的头:“老朽是得了病,但不是神经病!”

  谢小卷吃痛捂着头蹲在地上,回头看杜望笑得险些翻进后边的花池里,气得想要上去拧他耳朵。杜望却早已经一激灵爬起来,冲着走出来的素装姑娘轻轻一笑:“姑娘用轿么?”

  美男计!谢小卷刚腹诽着,却看见那姑娘身后慢慢走出四五个抬着门板的人来,门板上的人从头到脚被白布盖得严实。姑娘凄凉一笑:“用不着了。”

  谢小卷连忙上前去拉杜望,杜望却恍若不知:“人都去了,这最后的体面还是要给。”

  姑娘心有所动,抬起眼睛睫毛微颤:“我手头拮据,已经请不起轿子了。”

  杜望扬眉一笑:“不要钱。”

  街角小巷无人处,只看见一把沉沉的黑色毡毛轿子停在当中。姑娘掀开白布,门板上躺着的男人五官英气,年纪不过三十上下。她的眼泪倏地落在男人的衣扣上,轻轻唤了声:“小哥,咱们回家。”

  杜望帮着她把男人搀扶进去,她却仿佛片刻也不愿意离开一样,陪着对方坐了进去。

  轿帘落下,谢小卷白他一眼:“说你这轿子金贵,五块大洋都是贱价。结果看见漂亮姑娘一个铜子儿都不要,都像你这样,我们什么时候才能凑够船票钱离开汉兴?”

  杜望却不应答,从自己的匣子里拿出香谱,只轻轻一吹,两个玉雪可爱的娃娃就已经从里头跳出来,一边一个抱住谢小卷的腿:“姐姐好漂亮!”

  谢小卷早已经见怪不怪,刚咧出来一个笑容,杜望已经一人赏了一个爆栗:“阿荣阿和套什么近乎,快去抬轿子。”

  轿子在一家青砖乌瓦的独门小院前停下,杜望上前叩响门环。应门的是两三个下人,开门看见门当头停着一顶黑色毡毛轿子,姑娘从里面探出头来,俱是一个个拥上去:“小姐总算回来了,四爷呢?”

  她的手尚捏着轿中男子冰冷的手掌,一步迈出去就觉得头昏眼花,只轻轻开口:“去棺材铺请副上好的寿仪来。”说完便晕倒在了地上。

  众人这才反应过来,慌忙去掀轿帘,待看清轿中人确实面色青白,毫无气息,才一个个跪倒在地、哭声震天。

  二

  “沈家是汉兴过去的大户人家,可惜前些年遭了匪,只剩下一个独苗姑娘沈聚欢,八成就是你们刚才见着的那位。”闲唠嗑的老汉用烟袋锅子在地上猛敲两下,又抽了一口。

  “不对啊,刚去的那位,不就是沈姑娘的小哥么?”谢小卷好奇追问。

  “他算哪门子哥哥,不过是老沈家原来的下人罢了。老沈家的故事,也不是一两句话说得清的。”

  汉兴沈家,在光绪末年做的是布庄生意。当家的沈老爷膝下有三子一女,沈小姐名叫唤卿,打小许配给沈老爷的故交之子蒋举惟。蒋家的马帮生意在乱世中早已经破落,但沈老爷却并不在意,将蒋举惟从闭塞之地接来汉兴读书,看他科考不尽如人意,还将他送到北京报考京师大学堂,好歹拿份俸禄,也不伤读书人的雅致。

  谁知道蒋举惟在半路就被土匪给劫了,一张条子送到了汉兴沈家布庄。沈家老爷四处筹备赎金,但还没到信上约定的时日,土匪便下山来洗劫了整个沈家,将沈家四十余口人杀得干干净净,一把火烧了布庄,劫走了沈家的全部家财和十六岁的沈小姐。原来是沈家姑爷蒋举惟,知道自己家出不起这份赎金,自己必然会被撕票,才让土匪把赎金条子送到了沈家。蒋举惟又小人之心,担心沈老爷不肯为自己一个外人出这么大一笔银子,便答应土匪里应外合以沈家所有财产和汉兴城内因美貌闻名的未婚妻为代价,赎回了自己的性命。

  沈唤卿被土匪头子霸占,整日郁郁寡欢。不过七个月就险险生下一个女孩沈聚欢,随后一命奔了黄泉。因为月份过早,土匪头子总怀疑聚欢不是自己亲生的,因此随便在寨子里面养着,呼喝打骂如同对待牲畜。

  时光悠悠而转,十年后一个年轻人拜访了山寨。

  他是被寨子里的探哨带上来的,许是身上那股子矜傲,让手下的人不敢造次。他的头发剪得干净,双目朗若寒星。他站在庭院里,仿佛雪花飘得都慢了,尽可能温柔地落在他的眉梢肩头,生怕砸痛了他。

  沈聚欢就是在那个时候第一次看见了小哥沈肆。彼时她正穿着一件单裳,整个身子都在寒风中发着抖。踩在积雪上的小脚隔着薄薄的草鞋垫发着乌青,手里还提着有大半个身子高的水桶。却偏偏动也不动地盯着他,连冷都忘了。

  寨主从屋子里走出来,瞳孔微微缩了缩:“年轻人怎么称呼?”

  他一笑,“沈肆。”眼睛轻抬,“肆无忌惮的肆。”

  寨主被这个人的轻薄无礼惹怒了,偏又摸不清对方的深浅,只能一脚踹翻了在旁边发愣的沈聚欢:“小畜生!发什么呆,老子的洗脚水呢?”

  沈聚欢一个趔趄倒在地上,额角撞在冰上划了一道惨烈的口子。沈肆的眼睛微微缩了缩,聚欢却像是早就被打皮实了,站起来连揉也没揉,拖着水桶向小河边走去。

  河面早已经上了冻,聚欢只能拿出冰锥子破冰取水。寒冬腊月根本拿不住铁器,只捏一会儿就觉得要粘掉一层皮。沈聚欢吸气拼命一捣,锥子尖在冻得瓷实的冰面上一滑,带着整个身子摔在了冰面上滑出去好远。

  远处寨子的方向猛地响起密集枪声,惊起林子里无数飞鸟。

  沈聚欢勉强爬起来,想要往岸上走,却听见脚下咯吱一声,平静的冰面有了细密的裂纹。

  “趴下。”声音虽轻,却带着不容抗拒的力量。

  沈聚欢一抬头就看见了面前趴伏下来的沈肆,正小心翼翼地朝自己挪动过来。沈聚欢原本对生死是毫无感觉的麻木,不知怎地撞上那双眼睛后突然就觉得怕。她一动也不敢动,四下便越静,仿佛能感受到冰层每一分每一毫的破裂。身下猛地一空,她下意识发出一声尖叫,却已经被沈肆抓住手臂就地一滚扑到了岸边。

  她被沈肆按在怀里,沈肆拿枪的粗糙手指在自己眼角处抹了抹:“有什么好哭的?”

  聚欢自己也愣住,这是她记事以来唯一一次掉眼泪。

  她被沈肆背着沿途路过山寨,只见到处都是驻兵,土匪横尸遍野。而那刚才踢过她的土匪头子,正躺在之前和沈肆对质的地方,胸膛上一个红彤彤的血洞。

  三

  沈肆是韩大帅身边最年轻的副官,奉命率兵清剿汉兴匪众,却偏偏从土匪窝里背回一个十岁的女娃娃来。有人感慨沈肆少年英雄,为一方百姓平乱,亦有知内情者说沈肆是为十年前的沈家挟私报复。英雄不问出身,沈肆却从来不隐讳自己的过去。他是沈家大小姐沈唤卿多年前从恶狗口下救回的乞儿,被随口唤作沈四安排在下房劳作。十年前沈家浩劫,十二三岁的他仗着身量小,从狗洞中钻出逃生,随即投军。因缘际会下,他在战场上救了大帅性命,随即被提拔为副官。

  大帅驻扎汉兴,他亦跟随回了故土。所办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奉命剿匪,得报大仇。

  沈肆将沈聚欢在育婴堂门口放下,回身要走,却被沈聚欢牢牢攥住手。她不说话,盯着人的一双瞳子黑漆漆的。沈肆略一思索:“是我剿了你们的寨子,若你要报仇,就记住我,长大后尽管找我来报仇。”

  沈聚欢不接口:“我不报仇,我要跟你走。”

  沈肆一愣,忽地觉得沈聚欢的眉眼神情非常眼熟,脱口就问出来:“你叫什么名字。”

  沈聚欢从衣襟里掏出一方手帕说:“娘死之前为我取好了名字,只是寨子里都没有人识字。”

  沈肆抖开一看,登时愣住。那帕子上的清浅绣花,正是在大小姐的绣绷上看见过的。上面工工整整用毛笔写着三个端秀小楷——沈聚欢。

  沈肆颤抖着攥着帕子,手掌慢慢掩住脸——是沈家的孩子。

  大帅在汉兴驻扎,也为爱将沈肆准备了青石乌瓦的小院作为私宅。只是沈肆却没有用这宅子娶妻纳姨太太,反而领进去一个稚龄女童。这消息很快就在整个汉兴传开,大帅府亦是议论得起劲。沈肆将聚欢带到宅子里,把所有仆人都叫过来认过小姐,便坐下来吃饭。

  桌上有从大老远运来的螃蟹,聚欢见都没有见过。沈肆便手把手帮她剥开,蘸过姜醋让她就着自己的手吃。螃蟹不过是简单的清蒸,却鲜得让聚欢险些把自己的舌头都吞下去。沈肆有些好笑,微微蹙了清俊眉毛:“聚欢松口,咬着我手指了。”

  周旁有人悄声笑了,聚欢的脸一下红了。正言笑晏晏的时候,两三个士兵齐刷刷走进来:“沈副官,大帅要你去见他。”

  形势严峻,不是一般的传唤。沈肆便卸下了配枪放在桌子上跟着士兵们走了,下人们多是新招来的,没见过世面,脸色青白,大气也不敢出。

  沈肆一路被押到大帅府,才看见大帅风轻云淡地在府里打太极拳,瞥了他一眼:“上头的意思是招安,你倒好,把整个寨子都给我屠了。知道你是为了报仇,但总也要让我在上头有个交代不是?事到如今,只能把你交出去了。”

  沈肆素得仰仗,微微一笑:“大帅舍不得。”

  韩大帅也笑了:“瞧把你给聪明的,蹲两天监狱意思意思吧。倒是你带回来的那个孩子是怎么回事儿?”

  沈肆容色一肃:“是沈家的孩子,我家大小姐沈唤卿的孩子。”

  “听说了。你这些年一直不娶,传言也是为了当年横死的沈大小姐。只是那个孩子身上毕竟流着土匪的血,你又是她杀父仇人,当心野性难驯。”

  四

  “大帅,这孩子非闹着要见你。我就把她带进来了。”说话的卫兵声音有些为难。沈肆转过身来,只看见沈聚欢站在庭院里。

  大帅挥手让卫兵退下。沈聚欢声音朗朗:“是你抓的他?”指的是沈肆。

  大帅饶有趣味:“不错,是我抓的他,我还要关他杀他,你奈我何?”

  稚嫩的手臂猛地抬起,只看见手掌赫然握着乌黑的一柄配枪。众人还来不及反应,聚欢已经扣动扳机。沈肆飞扑过去抱住沈聚欢就地一滚,却没有枪声响起。沈肆夺过配枪,检查后冷汗涔涔而下,还好这孩子不懂得开保险。

  大帅哈哈大笑起来:“好一个沈聚欢,小小年纪竟有这样一副肝胆,不如就给我做干闺女吧。”

  沈肆替沈聚欢应下来,要送她离开,她却死活不愿,只能跟着沈肆一起蹲大牢。牢饭是冷硬的窝头,沈肆要了热水泡软了递给她,笑问:“吃不吃得惯?”

  沈聚欢埋下头:“好吃。”她话少,却同沈肆亲近,捧着碗挨着他坐着,小口小口喝着热烫的水,觉得即便是石头都能咽得下去。

  时间飞逝,一转眼就是七八年。沈肆二

第四章 沉木冥棺轿[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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