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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第一百一十章[3/3页]
家,生下一个孩子,享尽天伦之乐,那个孩子,时时刻刻的提醒着她亡故的丈夫有多么悲凉。
偏偏那个奶团子似的小孩,喜欢他喜欢的不得了,不管他怎么冷言冷语,都像一个小跟屁虫一样紧紧黏在他身后。
不论什么时候回头去看,都能看到一张甜净软绵的小脸蛋,弯着眼睛冲他笑。
沈慕林偶尔也忍不住,会去抱一抱他,他身上泛着一股甜甜的奶香味,小肚腩肉呼呼的,手感特别好。
这是沈慕林对幼年时路源的全部记忆,他一直都很希望在抱一次那个奶娃娃。oo-┈→ωωW.bKXS.иΣㄒ༊
一点点长大后,沈慕林渐渐明白,父亲的死并不悲凉,他是个真正的英雄,而路叔转业也并不是为了享尽天伦之乐,是为了照顾战友遗孀,以及他这个遗腹子。
宋姨是一个尽责的妻子,在他母亲近乎疯癫的那两年,代替自己的丈夫无微不至的呵护着他们母子。
他在意识到这点时,竟有种很轻松的感觉。
他终于不用把路源从房间里赶出去了,以后他再也不想听到路源在他的面前哭。
路源步入青春期之后,相比同年龄的男孩胖了不少,本就长着一张小圆脸,胖起来两颊都肉嘟嘟的,不管是跑还是跳,都能看到他脸颊轻颤。
沈慕林隔三差五就要去捏一下。
捏着捏着,这脸上的肉不知怎么一日比一日少。
日渐拔高的少年笑盈盈的告诉他,自己有了喜欢的女孩子,要减肥才能被喜欢。
其实不用的。
那天晚上,沈慕林和他睡在了一个房间,连哄带骗的教了他男孩长大应该明白的事。
与此同时,他也意识到自己对路源的感情究竟是什么模样。
而这一切,在当时的情境下,是必须埋藏在心底的秘密。
沈慕林十分清楚,他是路家的捧在手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宝贝。
他要把人家的宝贝抢过来,自然要摆脱这种寄人篱下的现状。
他拼了命的努力,他用尽了一切手段,他几乎成了披着人皮的禽兽。
打拼事业,说服家人,他用了整整二十年。
这二十年的不易,他吃的苦,受的罪,沈慕林可以嘴不停的说上三天三夜。
转过头,路源还站在他身后,漆黑清透的眼眸一如当年的奶娃娃。
得到家人认可时,他们已经在一起五年整了。
路源惯会撒娇,善于趋利避害,三十岁了照样在爸妈面前撒泼耍赖,这五年里挨骂的次数都没有他一个星期多。
沈慕林总是挨骂,其频率相当于一日三餐,这还是他母亲开启人生第二春脾气转好之后,要不然可能还得加份下午茶。
被骂多了,沈慕林其实就不在意了,脸皮堪比城墙厚,炸都炸不透。
是路源过了而立之年,终于有了良心,决定和他一起要个孩子。
本来是打算要俩,一家一个,没想到比较幸运的诞生了一对龙凤胎,三个孩子,就一个小女孩,这家想让姓沈,那家想让姓路,挣挣抢抢谁也不肯让一步,要不是顾忌韩叔叔的感受,林久琴是一定要把过往那段救命之恩搬出来的。
是沈慕林,冒着再被骂五年的风险,自作主张给小女孩取名为沈逐鹿。
考虑到他家取名的习俗,路家老夫妇勉强接受了。
要不然他们打算给取名叫路可爱。
沈慕林的梦终于醒了,他看着坐在自己身边的韩叔叔,傻傻的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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