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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节 夺军[1/3页]

  (《)(《》)

  圣武二七七年一月十日。哈迷失的军营中迎来了火急火燎的莫言愁,她是一路换乘最快的驿马星夜飞驰而来,水都没有喝上一口就闯进了哈迷失的军帐。

  让莫言愁意想不到的是哈迷失的军帐中一片莺歌燕舞,哈迷失与部下将校正在宴饮作乐,衣着暴露的歌妓舞女们放浪形骸,衣衫不整的军官们肆意狎玩着她们半裸的身体。酒色**的气氛,让莫言愁深深皱眉。而莫言愁的忽然闯入也让宴乐的场面戛然而止,一众军官都容色尴尬,放荡的歌舞妓们惊慌地掩面退出军帐。哈迷失似乎饮酒过度,麻醉了神经,只是呆呆地望着莫言愁。莫言愁突如其来,她散乱的发髻、布满血丝的双眼似乎都在传递着紧急的讯息。楞了一下之后,哈迷失才蓦然清醒过来,大声喝骂下属,那些衣冠散乱的军官们挨了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有的手忙脚乱整理衣服,多数却是悄悄溜出帐外。见这些部属丑态百出,越忙越乱,哈迷失直接命令亲兵一通军棍将所有剩下的人都赶了出去。这对他们倒是一种解脱了。趁这机会,哈迷失自己悄悄整理仪容,莫言愁只做看不到。

  好一阵子忙乱之后,哈迷失终于放弃了补救的努力,直接问莫言愁因为什么急事亲自赶来。“云州有变!”莫言愁开口第一句话就把哈迷失吓了一跳,他原以为是吴忧在圣京出了什么岔子,没想到是内乱。虽然小节有亏,但哈迷失毕竟有大将之风,真正有事发生的时候他反倒很快镇定下来。

  “慢慢讲。”哈迷失示意亲兵给莫言愁搬一个干净的凳子。同时挥了挥手,帐内军兵侍从迅速退了出去。

  “主母……不,是张颖,她勾结萨都……出卖云州……”莫言愁急促地说道。

  “什么!”饶是他经历过无数生死搏杀,哈迷失还是被这晴天霹雳惊得目瞪口呆,这消息从别人嘴里说出来哈迷失必定不信,他虽然没有见过几次张颖,但他却坚信张颖的性情脾气是绝对不会造反谋逆地。但莫言愁是追随吴忧最久也最为忠诚的老人了,也是与哈迷失一同侍奉吴忧走过最艰难的那段日子的人。吴忧对她的信任自不必说,她现在又是吴忧明媒正娶的四夫人,她说的话不由得他不信。哈迷失惊问道,“那……云州城情形现在如何?”

  “翔麾校尉金肃、云麾校尉范竺、城门督皮休都追随张颖,三人领兵包围了州牧府衙……”

  “等等,”哈迷失打断了莫言愁的话,道:“既然主母……张颖要谋反,她所居住的府衙必定全换上自己地人控制起来,围府衙做什么?”

  莫言愁道:“张颖先诓骗了宁夫人到府衙。设下伏兵想先将夫人谋害,不想其家丁不愿从逆,向夫人透露消息,夫人与侍卫提前避入内院,乱党随即发动伏兵围攻。夫人家将宁广赴奋击营报变,校尉牛车河却以未见兵符为由拒绝出兵平乱。外无援兵,眼看内院将要被攻破。危急之时却是夫人命不该绝,发现一条秘密地道可以通往府外,并机缘巧合发现了张颖谋逆的罪证,这才知道张颖的阴谋。”

  哈迷失心道,真是好凑巧,这些话如果将张颖与宁霜倒过来听倒是合情合理。虽然如此想,脸上却并没有表现出来,继续问道:“那么四夫人您又是怎么逃出来的呢?”

  “宁夫人将张颖谋反的罪证交给了我。我趁城内一片混乱的时候飞马出云州城,没人敢阻拦我,于是直接就来你这里了。”

  哈迷失差点儿脱口问出“你怎么不去莫湘的军营?”因为不管怎么说。以莫湘跟莫言愁的交情,莫湘肯定义不容辞地出兵,而莫言愁根本没有必要舍近求远跑到自己的军营来,不过哈迷失心中一动,这话没有问出口来。

  哈迷失略一思考便道,“此事太过重大,我能否看看这证据?”

  莫言愁却忽问道:“你是站在哪边地?”

  哈迷失诧异道:“什么?”莫言愁一字一顿道:“我问你是支持哪边的?张颖还是宁夫人?”

  “任何人果然勾结外人谋夺主公基业,我都不会轻易放过她。”哈迷失避重就轻道。

  莫言愁把这理解成哈迷失支持宁霜的意思了,于是小心翼翼从怀中取出一卷纸来递给哈迷失。

  哈迷失接过纸卷,展开一看。却是一封信----萨都将军足下钧鉴:妾自适云州,父兄嘱托、家国之重无一日或忘……云云,从信的内容来看,张颖虽然没有明说,却暗示了给予萨都相当程度的“方便”的可能性。哈迷失随手打开案上一卷与云州往来登记税收的簿册。落款处正是与信上同样娟秀且一丝不苟地笔迹。哈迷失最后将信对着光照了一下。还给莫言愁。莫言愁注意到,哈迷失看似随意地将手放在了剑柄上。

  “来……”哈迷失猛然掀翻了跟前的案子。一面拔剑一面喊道,但没等他把那句“来人”喊全,莫言愁右手劈开案子,左手一把通体莹蓝的匕首倏然抵住了他的喉咙,沁凉的寒气激起了哈迷失脖颈上一小片鸡皮疙瘩。

  “我的剑太长了。不过,单论武功,我确不如你。”哈迷失无奈地松手,让拔出了一半的长剑回到鞘里。

  “的确。”莫言愁讥笑道,“不过我倒觉得是你酒喝得太多了。”

  哈迷失苦笑道:“我真不希望,居然会是你背叛主公……”

  莫言愁眉头皱了起来,脸上掠过一抹茫然的痛苦神色,匕首却不自觉又向前递了半分,锋利的刃尖划破了哈迷失地脖颈。一滴鲜红地血珠从刃尖滑落至柄。当血液与匕首接触的一瞬间,忽然像是落在了烙铁上一般,化作一团薄薄的粉红色雾气从匕首上升腾起来。那匕首若有灵感,受了鲜血的刺激,尖声鸣啸起来,通体发出半尺来长冰蓝的毫光,那些光芒犹如实质的冰丝触手,摇曳浮动,尖端都指向那微不可见的创口。整柄匕首蓝焰升腾,粉雾笼罩,异常诡谲。

  “这是朝雾传说中能摄人魂魄的神兵?”哈迷失脸上第一次露出了恐惧的神情。“朝雾”地传说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流传了三百年之久,其可怕程度仅次于东方家族世袭传递的两柄“魔刀”。传说中,“朝雾”是一柄能收割并且囚禁人的灵魂的神兵。其实对很多天不怕地不怕的草原儿女来说,死亡并不可怕,在那些古老地崇拜天空和太阳地教义中,甚至是以战死为荣,因为死亡代表灵魂可以荣归神灵的怀抱。摆脱现世地一切苦恼。而“朝雾”却以逆天地邪力生生打断了这一轮回,将死者的灵魂永世囚禁,炼成无意识的伥灵,供“朝雾”的主人世代驱策。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比单纯吸取魂魄戾气的“魔刀”更让人胆战心惊。

  不但哈迷失惊惧,莫言愁似乎也被这凛冽的杀气惊到,缩了一下手。让刃尖略微远离哈迷失一点,随即冷笑道:“没想到你倒是识货。朝雾又怎样?再好的神兵,不得其主也不过是死物而已。你也是千军万马阵中拼杀出来地,难道真的相信有摄魂这一说?不过,既然你有畏惧之心也不算坏事,你应该知道我来的目的吧。”

  “你不会妄想我乖乖把这支军队的指挥权交给你吧?其实你我都清楚,没有主公的兵符令箭,谁也别想调动这支军队。”

  “如果我告诉你,我有兵符令箭呢?”

  “不可能!兵符令箭只有主公有,你……你当真胆大包天敢伪造么!”

  “主公远征圣京。怎么会将所有兵符令箭都带走呢?如果迷齐人或者库狐人突然入侵怎么办?他自然是将这些调兵的符令交给了一个人保管,这个人么……”

  “难道是你?”

  “不----”莫言愁摇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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