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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四节 兄弟(7)[2/3页]
的射程很短,在五十步内,它射出的弩箭甚至不能穿透敌人的皮甲,只有在三十步之内,才能有效的杀伤敌人。
在过去,王三在汉军骑兵中服役时,汉骑通常会在五十步左右射第一弩。
这样做的目标不在于杀伤敌人,而是为了让弩箭能干扰敌人的阵型,为己方骑兵的穿插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但,现在,却不能这样奢侈了。
成宜县的每一把连弩都异常珍贵,损失一把就少一把,而连弩易坏,所以他必须尽一切可能把宝贵的弩箭留给最需要的人。
马蹄声轰隆隆的响彻大地。
骑兵对冲,百十步的距离不过是刹那的事情。
只在瞬息之间,王三就看到了对面的匈奴骑兵鼻孔上的铜环和那张圆圆的脸,他甚至还能闻到对方身上浓重的腥膻味道。
“射!”王三大吼一声,在三十步距离之内凭借经验率先扣动弩机的扳机。
“刷!刷!刷!”近两百张连弩在瞬间猛烈开火,形成一层层密集的弩箭雨。
“散开!”王三一口气射完弩机中全部的弩箭之后,强行按捺住在汉军中养成的习惯——在正规的汉军中,连弩连射完毕之后,就已经失去了作战价值,通常为了更方便在接下来的白刃战中交战,大部分汉骑都会扔掉手中的连弩,然后抽出身上的兵器。
但成宜县没有那样奢侈的条件,每一把连弩都是关键的武器,不能随便乱扔,而且王三也没有在汉军中的底气,在正规军中,扔掉连弩,那是因为汉军确信自己能获胜。
可现在却不同,一旦扔掉了,就没有机会捡回来了!
把弩放进背后的腰带中,王三抽出背上的长刀,大喊一声:“杀!”
在瞬间,汉军就完成了阵型的调整,从原本排成的两队冲锋阵型变为四队,穿铁甲和皮甲的战士冲在最前面,充当肉盾和开路先锋的作用。
原先排成两队,是为让连弩的输出效率最大化。
如今换成四队,则是要让整支队伍捏成一一根绳子,化作一把尖刀,狠狠的插进匈奴骑兵的心脏中。
这是汉军冲锋陷阵的最基本理念。
若是正规军,此时还能玩出很多花样,保准让对面的匈奴人眼花缭乱,辨不清东南西北。
可惜,这不是一支正规军,只是一只拼凑起来的敢死队。
敢死队中有囚犯,有流氓,有像王三这样的退伍军人,甚至还有农民、商人、屠夫和矿工。
能在战场上规规矩矩的顺利完成阵型调整,王三就谢天谢地了,不敢再奢望有什么高难度的表现。
但对面的匈奴人却表现的不堪一击。
他们似乎被先期那阵密集的弩箭雨给吓坏了,那些被连弩射下马的匈奴骑兵在地上翻滚和哀号的样子,似乎让他们有些缩手缩脚,部分骑兵甚至停顿了下,想要下马去救人。
王三的嘴角露出一丝笑容。
不管这是不是一个陷阱,在战场上敢当着敌人的面,出现如此大的一个阵型错误,若他不懂得抓住,那他就是白痴了。
“所有人,东南方向,冲啊!”王三一抽马鞭,指挥着自己的队伍,骤然加速,朝对面匈奴人阵型漏洞最大的地方冲杀过去。
这个时候,匈奴人却变得有些慌乱,在这瞬间,先前的停顿和犹豫让他们付出了代价。
王三带着他的队伍冲杀过来的时候,前排的匈奴人显得有些措手不及,一部分人举着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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