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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磨墨[2/3页]
日娶的良家之女,为林家传宗接代。
不过绝对不是这个叫郑丽婉的女人,因为这个女人的事迹在长安城里谁人不知?
少爷若是跟她有瓜葛了,岂不是会惹祸上身?她一个婢女,那种得罪皇家的事情,是想都不敢想的。
奈何,还是那句话,她是个贱籍之人,没有提出意见的资格。
一个男人为自己磨砚添墨,郑丽婉的小脸始终保持着一丝俏红,看的周围男人阵阵失神。
提起笔,郑丽婉看了眼窗外的红彤彤的花树海洋后,下笔写去。
“丹椿红花......”
“桃芸儛梅......”
一个个带着大家闺秀气质的字体被写了出来。
郑丽婉不愧是长安城远近闻名的大才女,提笔之时便引来了不少人侧目,更是有不少稍微孟浪些的人靠近了些,想看看创作雅举。oo-┈→ωωW.bKXS.иΣㄒ༊
郑丽婉是个大美人,不少人都想那个磨墨的人是自己那该多好,才子美人,多么有诗意的已经事情?
但真换了他们,他们敢磨吗?
不到片刻,一首七言七韵之诗便出炉了。
人们默吟着上面的诗句,由于身位问题,一半被挡住,看不见完整的。
郑丽婉所坐之桌的人,都在看着郑丽婉的作品,肚子里最缺墨水的程处玉都装模作样的在那品着。
林玉看完后,不由心生感叹,古人的智慧,果然了得啊。
他是个学霸,自然学过古文言论,但真正实践出来,纵使他后世所学乃集数千年精华的浓缩学识,也未必有郑丽婉的好。
“佩服,佩服”
林玉拱了拱手,给她点了个赞。
一旁的柴绍也是有几分墨水的,感觉到了诗句里的意境,看着郑丽婉,问道:“郑姑娘可有提名?”
郑丽婉摇摇头,说道:“并无,若不得头魁,提名亦无用处,何必多此一举,自找没趣呢?”
柴绍点点头,的确是这样。
这首诗看着是好,但实际上算不上上上乘之作。
若是就此提名,就显得有些傲娇了。
但夺得头魁就不一样了,夺得头魁就意味着被人认可,到那时,在提名,名正言顺,也可以大大提升自己的名声。
要知道这场诗会的头魁彩头,便是把榜首之诗放在花苑,受人瞻仰一个月呢,对于一个注重名声的文人而言,是多么的诱人。
第100章 磨墨[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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