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四百七十六章 汉律在进步  汉威天下之刘襄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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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六章 汉律在进步[2/3页]

  :吾今而后知杀人亲之重。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

  “章南杀人事出有因,因亲报仇乃是符合天道大义的。臣认为章南不仅应该无罪释放,还要对其行为予以表彰。”窦婴恭声道。

  窦婴好儒,但其并不是腐儒,学的是大复仇主义的公羊学派,加之章南之举符合儒家的孝道,他也是极力为章南开脱。

  “糊涂!内史与盐铁都尉怎能为章南开脱呢!当初高皇帝入关中,与关中父老约法三章,就有‘杀人者偿命’的规定。此后我大汉建立以后,萧相国便将此条写入律法。”

  “我大汉律法既然规定了如何处理杀人者,就该如何处理杀人者。今日若是因为孝道之名而宽恕章南无罪,他日就有人敢铤而走险杀人,再以今日之例而开脱。”

  “陛下明察,律法面前无私情,若章南不死,则天下受弊之。”太学祭酒张恢恭敬道。

  张恢是当今世上的法家巨子,故而刘襄特意召张恢与一众大臣讨论。

  法家对于儒家的大复仇主义十分厌恶,认为这样会使得人陷入无休止的血亲复仇中去,从而破坏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商鞅变法后就严禁百姓私斗,有事情找官府,官府来帮你解决问题。

  但随着秦帝国的灭亡,加之游侠盛行,使得血亲复仇又兴盛了起来。

  “三公有何看法?”刘襄看向张苍三人沉声问道。

  “臣以为当判章南无罪,以彰孝道。”申屠嘉恭声道。

  “陛下,臣以为不许复仇,则伤孝子之心;许复仇,则人将倚法专杀,无以禁止。”

  “对于章南杀人案件既不能将其定为普通的杀人案件,也不能将其定为孝道的典范。”

  “杀人者偿命是高皇帝定下来的规定,乃是因当时秦二世昏庸无道致使天下混乱,高皇帝为恢复关中秩序方所规定。”

  “在高皇帝开国以后,对于太上皇依旧十分恭敬,并提倡我大汉以孝治天下,方有了我大汉多孝子的现象。”

  “故而臣以为章南可免除死刑,改为囚禁。如此既能维护律威严,又能彰显我大汉对于孝道的弘扬。”许文恭声说道。

  “左丞相言之有理,右丞相如何看待?”刘襄点了点头问向没有说话的张苍。

  “陛下恕罪,老臣近来身体疲倦,时常瞌睡。故而老臣没有见解。”张苍恭声道。

  刘襄近来对张苍的打压和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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