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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4章 书社见寻欢[2/3页]
封书信的时候已经是下半夜了。
他的震惊程度不亚于这纳兰柔弱。
“我去,我去,我去!”
李爽惊讶了,居然就是纳兰柔弱。
要知道他们之前在长桥相遇,还互相隐瞒,掩饰自己来的目的,但是谁知道两个人就是有约会见之人。
李爽咽了一口唾沫!
这不坦白还好,坦白了,那就是要小心了……
毕竟他和纳兰柔弱因为生意上的事情接触可不是一般的频繁。
……
又是连续大概七日在长鹿书院的教课。
李爽下山,这边刚来到书社。
徐自华顿时道:“殿下您可来了,大批读者在崔更你!”
自从李爽说过这一个词之后,他们瞬间就学上了,这个就叫做催更。
“诛仙还好,有李寻欢李公子提前写好的,每日都可以在日报上连载,但是红楼梦是否开始出第二册了?”
李爽头疼,没想到自己还成了一个码字工。
前世他经商之前,特别酷爱网络小说,还在网络上连载了一本。
叫做我真的不想当太子。
这本小说当时可以说是全网发布,成绩还不错,催更的不少,让他赚到了第一桶金。
但是他深知码字累呀,每天费尽脑子要写五六千字,头发都秃了。
秃了,所以变强了,成绩才会好的。
要说什么最惨,网络写手最惨。
所以拿着这第一桶金,李爽是毅然决然的投入了创业之中。
这才崛起。
成功后,他每次阅读网络小说,都会想起自己那段码字工的岁月。
大家有些不爱看的都评论是难看,又说这又说哪的,谁又能理解,每一个人都是平凡人,即便是你不喜欢看的情节,也是人家熬了大半夜,损害身体健康写出来的。oo-┈→ωωW.bKXS.иΣㄒ༊
“行,我这两日就把下一册写出来,莫要着急。”
“对了,殿下,现在米米日报已经扩充到周围几个郡县了,您的红楼梦在其他郡县也很火爆,如今殿下和李寻欢李公子,不知道被多少书生称道,称你们才是真正的在世亚圣!”
李爽笑笑,这就是写书的好处啊。
这书生酷爱
第124章 书社见寻欢[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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