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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0章 四省院[2/3页]

  好,只要农会说他是好人他就是好人,现在他不在乎有多少钱多少粮,有钱也得捐出来,大家一块花,有地你得捐出来,大家一块种。

  三省户搬进新宅没多久,农会就让刘保山去领地,他在遥镇下户了,等于是遥镇的人了,在这里生活就得有地种,虽然他在河口庄也有自己的地,但是现在是在遥镇落户了,落户了就要给分地。农会提出:“耕者有其田”,不管是外来户还是本地户,一律平等。

  三省户也分别分上了田地,他们是解放功臣,他们的地都是上等地,这也是等于农会在做支前活动,让前线的战士们放心,他们有群众的支持,当地农会就是他们的坚强后盾。

  赤隆韬是公派到遥镇担任农会**的,他也是在解放县城的战役中挂了彩被留在地方,部队开走了,他被区府安排在遥镇。

  按民国时期的行政区划,他的那个小庄子属于遥镇主村管辖,母亲焦翠花已经年迈,还需要他照顾。

  父亲赤岗跟了阎锡山后在省城又成了家,现在可能还在省城,他们父子已经中断关系好久了,原因就是他随二十七军新兵营投工“叛变”,父亲还因为他的叛变受到处分。

  母亲焦翠花就有妻子任仙子照料,婆媳两个一起生活。

  刘保山在遥镇化成分被化为雇农,要按他在河口庄化成分必定被化为地主成分,这却是他没有想到的。

  家庭有土地的,但基本是自给,不雇佣不收取地租,属于“中农”。中农还要分“上中农”、“中农”和“下中农”。

  如果家庭在农忙时也雇佣临时工,要算取雇工与自己全家劳动所得的比例,叫做“剥削量”,剥削量超过百分之二十为“上中农”,属于不被依靠的对象。低于百分之二十为“中农”,属于“团结对象”。

  如果家庭收入不足,尚需出外打工,为“下中农”,属于被剥削的依靠对象。如果家庭只有很少土地,主要收入依靠打工,为“贫农”。如果家中没有土地,完全依靠打工为生,为“雇农”。

  “雇农”、“贫农中农”在当时属于农会里的主要骨干。

  刘保山划分为雇农后,不知道谁揭发他是一介商人,老家也有土地,还担任过伪商会会长,不能划分为雇农。

  刘保山到农会辩解说他家的地是父亲的,他虽然在县城经商,可他是积极捐款给上党战役的唯一商户,再说他在担任伪商会会长期间曾经秘密给共产党八路军搞粮食日用品还给八路军购弹药等等,办了许多好事。oo-┈→ωωW.bKXS.иΣㄒ༊

  赤隆韬跟他说:“这些你得到上面弄个证明过来,凭嘴说不行。”

  分地的时候栗旗书来了家一趟,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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