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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4章 微不足道[1/3页]
如果非要为现在的许都找一个贴切的形容词的话,曹彰应该会投这个词一票。
火的海洋。
在西方,火是由普罗米修斯盗取,从而造福人类的;在这里,火是原始人在长久的生产实践中在偶然间获得的,然后他们发觉火能驱赶野兽,能烘烤食物,自然也能用来——杀人。
异族破城,许都瞬间变成了炼狱之城,那些仍未离开的人们这才发觉,这群非我族类的家伙,或许根本就不能称之为“人”。
肆虐,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就像是二战时期岛国对中华大地所作的一样,不,或许还要更盛。
这些都是曹彰许诺他们的,由司马家根据地河内一路奔来,为的还不就是这些?
许都果然不愧是汉都,即使是有长达三天的人员流失,其富有程度也是要远远超过他们加起来所控制的几块土地。
看这架势,非得要几天几夜才能穷尽起财。
“差不多得了,咱们还有别的事情要做!”
两族的头领一合计,也该分出一部分人马来完成他们许诺的部分了。
尤其是在他们看到从皇宫方向逃出来散兵游勇之后。
“小的们!那些人想来抢夺咱们的财宝,你们答应么?”
“不答应!”
“那就给我干掉他们!”
“哦哦!”
“杀——!”
他们激励士气倒简单,“利益”二字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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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家仁不知道尚香姐是运气有多好,才能这么巧撞上入城的异族部队。
整整一个小队,目测在百人左右,他们正忙不迭地挨家挨户搜罗着什么。
而自己这边加上他离开皇宫时喊上的,一共就十来个人而已。
看起来,这真的是“我要打十个”的节奏了。
“他们在劫城?!”
尚香姐恭喜你答对了,这不废话么?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不可原谅啊!”
呃,估计走在前面而且视力极佳的她,看到了什么限制级画面吧?
听说异族的政策是,男的带得走的就拉去当奴隶,带不走的便就地解决,而女的甭管带的走带不走,先就地解决,当然了这个解决的含义不同,那个是砍了,这个是一起搞了,如果各方面还不错的话,一般就带走回去繁育后代了,要是时间不允许那就先那啥再杀掉,个别的也不排除先杀掉再那啥。
“可恶的胡人!!!”
尚香姐明显是动了真怒,随即催动马匹冲了上去,抬手就是两刀。
两颗大好的头颅就此远离了他们的身体,看的林家仁有些不知所谓。
喂,尚香姐你能不能别那么冲动?他们好歹那么多人啊亲!
摇了摇头,林家仁显然是没办法只好吩咐大伙冲上去保护尚香姐的。异族的这些战士,虽然脑子不大灵光,可个顶个的都是一身筋肉,蛮力有的是啊,尚香姐虽然厉害可之前已经消耗了那么多体力,就是她满状态的情况下,林家仁都不觉得她能以一当百。
“啊啊,女人!!!”
发现冲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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