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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三章 七星刀[1/3页]

  曲曲折折的羊肠小道之上。

  一支黑袍黑甲的军队,井然有序地迤逦行军,长长的军伍蜿蜒如蛇。

  李二狗是其中一名小卒,他行军在军队的中间段,他的身边有很多同袍。

  有一名同袍是他的亲兄弟,名叫李二蛋。

  一个叫二狗。

  一个叫二蛋。

  因为这两个名字,他们这对兄弟经常被人嘲笑,不过他们已经习以为常,早已不再因此发怒。

  其实,他们这个还算是好的,有的人连名字都没有,连被人嘲笑的机会也没有。

  李二狗喜欢用刀,因为这玩意杀起人来很过瘾,只要使上足够大的力气,有时候足以一刀将人斩成两段。

  李二狗最梦寐以求的有两件事。

  第一件事,睡一个绝色美人,把体内的子孙精华播种在美人的身体里。

  运气好的话,也许可以“生根发芽”,蕴育出一个新生命!

  第二件事,拥有一把属于自己的宝刀,至于什么样的刀算得上是宝刀呢?

  李二狗第一个想到的是,李典将军身上的佩刀。

  刀身锋锐,吹毛断发。

  李二狗曾经亲眼目睹过,李典将军用他的佩刀,一刀砍断了敌将的兵刃。

  并且,砍断兵刃之后余力不减,以不可思议的威力,硬生生地砍死了敌将!

  那一刀稀松平常,却将敌将当做纸糊般一刀切割!

  李二狗起初以为李典将军天生神力,事后过问之下才了解到,原来是李典将军的宝刀起了作用。

  七星刀!

  那是李典将军佩刀的名字。

  也正是得知了七星刀的名字之后,李二狗打定主意,此生一定要拥有一把七星刀一样的宝刀。

  这是李二狗的夙愿!

  如同他想睡一位绝色美人一样的夙愿。

  如果一定要在二者当中选其一,李二狗会毫不犹豫的选择宝刀!

  因为,战场上很多关键时候,宝刀可以保命。

  而一位美人再美,也只能用来养眼,亵玩。

  再无其他用途。

  哦,也不一定,还能招来嫉妒,指不定会因此招来杀生之祸,毕竟红颜多祸水。

  所以,比起美人而言,宝刀明显要更胜一筹。

  至少,在李二狗的眼中是如此。

  “李将军的七星刀就是好看,如果我能有一把七星刀,死也无憾了!”

  李二狗行军时,眼光一瞥,正好看见了前方马匹上的李典,以及李典腰上的七星宝刀,忍不住赞叹道。

  李二蛋就在旁边,哥哥一发话,李二蛋就听见了,小声道:“哥,你那么想要七星刀,何不努力杀敌,获得一定战功之后,让李将军赏你便是!”

  李二狗苦笑不已,这战功若是那么好获得,他至于当了五年兵,却还是一个小卒子么?

  李二狗别的优点没有,唯独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没有能力获得战功,至少没有能力获得换来七星刀的战功。じ☆veWWω.ЫKメS.иEt✾ ั

  七星刀,太珍贵了。

  李典将军绝对不会轻易给出来,李二狗甚至觉得,哪怕摸一下七星刀都是奢侈的行为。

  “哪怕得不到七星刀,最起码也让我摸一下,握一下也好!”

  李二狗轻轻一叹,自言自语地说道。

  虽然李二狗是在自言自语,说话的声音很小,不过一旁的李二蛋仍然是听见了。

  李二蛋扫了哥哥一眼,讥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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