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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零七章 阴谋[1/3页]
第二天,就中东铁路的谈判双方继续进行着协商。
铁血军方面提出来的成立“中东铁路总公司”的提议令苏方相当惊讶,在思考后,苏方西曼诺夫斯基都觉得这个办法可以让中东铁路马上恢复运营,这无疑是一个建设性的意见,也是一种突破
但是这么大的事情,苏方需要请示莫斯科才能打赢,毕竟这已经超出了西曼诺夫斯基职权之外了。
请示电报飞速的飞往莫斯科克里姆林宫,他的主人在接到电报之后,思索了近半个小时候,做出了同意的决定
同意成立“中东铁路总公司”,但克里姆林宫方面希望苏方在公司内享有一定的权力
得到国内肯定的答复后,双方在下午马上就成立“中东铁路总公司”进行谈判
谈判主要围绕两点,新的铁路公司的股权分配,还有人员留问题。
股权分配其实就是权力问题,说白来了,就是公司内,谁听谁的,人员留,就是铁路职工与铁路管理局的职工是全部并入新公司,还是只并入一部分,铁路管理局还保留?
董磊提出来,新的铁路公司的股权问题不讨论,所有铁路一线职工全部保留,包括技术内的,但是公司内部管理职位全部竞争上岗,有能力上,无能力者下,至于铁路管理局的职工,可以进入铁路公司,但必须放弃铁路管理局的职位,而且如果要想进管理层的话,也要竞争上岗
因为铁路是属于国家的,没有私人股份,所以新的铁路公司只有两大股权房,即中方和苏方
铁路公司董事长必须有中方担任,总经理可以由苏方出任,这两人有中苏双方指定一人,不参与竞聘,其余管理层都必须是没有任何跟铁路有任何利益关系的自然人,采取的是中苏雇员各一半的方法。
在中苏谈判没有达成具体协议之前,铁路经营有铁路总公司进行,时间暂定为半年。
清理中东铁路所有资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登记造册,今后资产交割就以这一次登记为准。
中苏双方一次给铁路总公司四百万卢布作为运营资金,计入公司总资产当中
这样这个中东铁路总公司就相当于一个运营公司,具有在中东铁路上的经营权,但不具备所有权,而且这个运营权是有时间限制的,暂时是半年
有半年时间,中苏双方关于股权和铁路附属地的权益谈判也差不多完成了,到时候在确定这个铁路公司的股权,谁占多少,当然这也只是运营权的收入,铁路属于中国
其实这个中东铁路公司董事长就相当于一个职业经理人,他是公司的管理者,但不是拥有着。
铁路的拥有者是中方,这是肯定的,而苏方虽然出出资修建者,但他只拥有一部分经营权和收益,达到一定年限,这部分的经营权也是要随之收回的,或者中方用钱买回来
这一点苏方不认同,因为苏方说中东铁路的归属可以是中方的,但是股权和运营收入要无期限的,只要中东铁路存在,那苏方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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