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4章 县衙门  大明奇案:团宠女判官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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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县衙门[2/3页]

  自会处理。”

  闻言,南歌甚觉荒唐,没有理会师爷的阻拦,径直行往公堂道:“渔县村落,有个姑娘失踪了,我要借派些人手。”

  公堂之上的桌案,落了一层灰尘,再瞧那张椅子,也是蒙尘甚多,可见这里的县官,已长时间没有办差了。

  南歌不想耽误时间,打算试探一下这里的县官,从怀里掏出腰牌,示意眼前师爷道:“京城来的,彻查水怪一案,需向你们借调人手,望你们配合。”

  师爷看到南歌的腰牌后,大吃一惊,忙作揖道:“请大人稍等。”

  南歌迅速收了腰牌,她表明身份,也是觉察到师爷刚见自己时的戒备与怯怕。

  按道理,这县衙可是地方父母官,怎会如此怕自己一个外人?

  哪有县衙不管事,全权推脱给上级知府办案的道理?

  南歌看了看自己的打扮,陷入沉思,那位师爷,该不会以为自己是外来商客吧?

  为何苏城的人,都对外来商客如此恭敬?

  士农工商,商贾地位虽然在这几年有所提升,但在本朝,依旧不入上流,常受白眼。

  这苏城,倒是与外面地界不一样。

  南歌徘徊在公堂,思忖良久。

  片刻功夫,师爷匆匆回来,引南歌去往后院,小心翼翼道:“我们县老爷还卧病在床,未免病气渡给大人,大人进屋后,可在门边落座。”oo-┈→ωωW.bKXS.иΣㄒ༊

  南歌微讶,真的卧床不起?

  一股浓郁的药味,飘入鼻腔,南歌掩鼻,来到一间屋子前。

  门边的位置,搁了一张座椅,显然是为南歌准备的,但南歌并没有坐,而是迅速巡视这里的环境。

  怎么说,也是一地县衙,但这里的摆设以及居住的地方,可以用“简陋”二字形容。

  这也太清贫了吧……

  南歌看向斜靠在床边的县官,对方面色苍白,微微咳喘,正喝着衙役递来的药。

  师爷走到对方身边,轻声道:“大人,这就是京城来的钦差。”

  县官朝一侧衙役摆了下手,将人叫退,便勉力撑着身子,坐立在床边道:“下官这身子,怕是不能给大人请安了。”

  “没关系。”南歌示意他躺着说话,但被县官婉拒了。

  县官递给师爷一个眼神,让他去外面守着,师爷领命,出了这间屋子。

  “咳咳。”县官捂嘴重咳,缓了片刻后才道,“听师爷说,大人是锦衣卫。”

  “嗯。”南歌浅应,听对方这般说,她有点失望。

  看来写信给北镇抚司的人,并不是他。

  “唉~”县官长叹一口气道,“总算来了钦差,否则我这身老骨头,怕是熬不住了,渔县百姓,也要熬不住了。”

  “此话怎讲?”南歌忙问道。

  县官掀了盖在腿上的被子,两只腿,皆绑着木板,显然是断了。

  南歌诧然,蹙眉道:“这是……?”

  “一个月前,下官本打算去村子,继续调查水怪之案。

  结果出门时,被一辆马车给撞了,直接从下官的两条腿上,压了过去。”

  县官边说,边从枕头下摸出一封恐吓信,递给南歌道,“就在下官死里逃生,被救过来后的次日。

  衙门的柱子上,钉着一封箭信,恐吓下官莫要管闲事,不得再查此案。”

  南歌拧眉看向信上的字,字迹较为潦草,纸张为普通信纸,无特别之处。

  “您是查到了什么吗?”南歌问县官道。

  县官摇了摇头道:“水怪之事,下官真没查出什么线索,实在不知,凶手为何要下此狠手。

  下官将此事秉明了石知府,知府大人便让下官暂且养伤,不必再管这件事。”

  南歌笃定道:“所以说,渔县死的渔民,包括失踪之人,并非水怪作案,而是人为。”

  县官点了点头:“下官的断腿,便是最好答案,显然是凶手,在阻碍下官彻查这件事。”

  “遇难死者的尸体,可已经焚化了?”南歌想了想,询问道。

  “都被死者的家人领了回去,怕是已经没了。

  开始时,大家见尸体形同僵尸,怕染上瘟疫,等仵作勘验后,便就地焚烧。

  直到后来,接连发生了几起命案,巫族的圣人在给尸体做法时,发现尸毒并无传染性,大家也都不怕了。”

  南歌沉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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