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三百九十八章:大明官吏考核制度  重生朱棣之子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三百九十八章:大明官吏考核制度[2/3页]

  察院执行“巡察”。

  当年年底,他不仅给湖南布政使、湖北布政使一人一个“浮躁”的评语,还分别给他俩治了个“弄虚作假”、“湖弄朝廷”的罪名,将他们革职为民,财产充公。

  乾熙新政时期,朝廷颁布了详细且完善的官吏考核制度,这一制度与原历史上的有所不同。

  朱高煦制定的大明官吏考核分三种,第一种叫作“考满”,第二种叫作“考察”,第三种叫作“巡察”。

  前两种皆是针对所有官员进行,目的在于奖惩升降,第三种只针对某一地区的官员进行,属于临时性的突击巡察。

  “考满”又分成三个阶段,初考、再考、通考。

  凡是官吏任满三年就要进行一次考核,叫作初考,任满六年再次进行考核,叫作再考,任满九年再进行考核一次,称为通考。

  三次都通过之后,才能够称为“考满”。

  同时京官四品以上“九年任满,黜陟取自上裁”,外官考满则由上级领导进行审核,之后再层层复审,最后交由皇帝裁决。

  其中考察又分成两种方式,即“京察”和“外察”,皆是每三年举行一次。

  京察顾名思义就是针对所有在京的京官,只要是四品以上的官员,都需要按照朝廷当年下发的模板根据个人任职期间的具体情况提交一份述职报告。

  外察就是对地方官员进行的考察,各地地方长官需要按季度将各自工作内容整理成册,然后再层层上报,层层进行审核。

  考满与考察制度有固定的时间,主要是对任期已满的官员进行考核,通过考察结果来决定这些官员的去留。

  而巡察制度并没有具体的时间,不定期进行,针对某一个地区的官员,主要为了纠察贪墨及触犯律法的官员,及时查处,起到的是一种及时止损、警示的作用。

  考满与考察、巡察的考核标准不同,考察与巡察有贪、酷、浮躁、不及、老、病、疲、不谨八种评语,而考满只有称职、平常、不称职三种评语。じ☆veWWω.ЫKメS.иEt✾ ั

  若当年朱高煦给湖南与湖北布政使的评语是“贪”,那么这两人的下场,就不仅仅是革职为民,财产充公了,重则抄家砍头,轻则流放三千里,家人收押劳动

第三百九十八章:大明官吏考核制度[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