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74章 历史  中兴大明,从娃娃开始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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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历史[1/3页]

  我对明史感觉兴趣,说来话长。我在殷洲大学历史系读书时,选定‘明代改漕为海’作为博士论文题目,这一研究过程花了五年。论文完成后算是对明代万历时期的财政税收制度改革有了一知半解,但遗留问题不少。为解决自己困惑,乃开始收集材料,当时正值澳明书局影印出版了《明实录》,此书乃明代史料的渊薮,自然必读。

  结论从材料中来。多年以来摸索于材料之中,我对明史中的若干方面形成了自己的初步看法,开始摆脱了人云亦云的束缚。这些看法容或有所不当,但多少总可以有助于学术界的探讨。

  研究明代历史,万历一朝是个绕不开的时期,史学界对万历一朝的评价有两条公论,一则认为其“上接隆万新政、下启光荣革命”,在这一时期完成了华夏的资本主义萌芽、为华夏率先走向工业化和近代化完成了原始积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中的标志性事件,便是自万历十五年末颁布的《民律》。《民律》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民事法典,从法律意义上确定了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明确了新的土地关系、确认了契约自由、婚姻自由和民众权力,标志着明朝由高拱、张居正开启的隆万大改革转变为由万历皇帝主导的开明专制时期。

  《民律》的意义怎样阐述都不为过,笔者以为最关键的一条,在于其一改华夏两千年来以道德代替法制的过程,逐渐回归律法本位的国家治理思想,正是在这种思想的萌芽发展和推动下,华夏传统的封建经济开始飞速向资本主义经济进展,私人资本积累愈多,它操纵公众生活的权力也愈大,原本游离于权力中心之外的阶层也在不同程度的争取自己的地位。

  同时,商业资本又是工业资本的先驱,商业有了充分的发展,工业的发展才能同样地增进,而工业的发展又带动了生产力的飞速发展。

  与此同时,万历皇帝为制订《民律》,发布圣旨招集各省商人、工人、农民、士绅、各族等各个阶层代表入京共商,这一形式也在光荣革命之后被华夏共和国继承了下来,成为如今‘国民大会’的雏形。

  在万历年间,原本走向衰落的明朝忽然出现华夏封建王朝历史上最后的盛世,国民经济飞速发展,军事、教育、文化等方面相比于两千年来华夏各个朝代都出现了跨越式的进步,大明从一个逐渐落后于时代的老旧王朝一跃成为横跨五大洲的庞大帝国,这自然无法用仅仅产生强心剂效果的隆万大改革去解释,而应该归功于万历皇帝长达三十余年的开明专制。

  当然,万历皇帝曾说过‘事物有其两面性’,万历皇帝将大明推上了最后的盛世,却也亲手埋下了危险的种子,这就是史学界对万历一朝的另一条公论——“明之亡,始亡于万历”。

  华夏幅员广大,情形复杂。以往的华夏王朝大多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以增益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明朝也不例外。

  但万历十五年后,这种治理方式却逐步被打破,《民律》的颁布和万历皇帝对工商产业的扶助支持,让传统的小农经济遭到了沉重的打击,封建时代传统的男耕女织面对工商行业的剪刀差和海外大型农庄的冲击毫无抵抗能力,成为了封建经济向资本主义经济转型时血腥的牺牲品。

  故而在万历一朝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现象,一方面沿海省份为主工商业发达的省份和城市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条件相对以前都有了跨越式的进步,但另一方面,内陆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省份却有无数农民、乡绅破产并沦为流民,随着时间的推移,流民数量越来越多,这也是之后天启元年爆发的白莲教大起义的经济根源。oo-┈→ωωW.bKXS.иΣㄒ༊

  与此同时,《民律》在法律和思想上冲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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