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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4章 无人收尸[3/3页]

  人家正妻给泼了硫酸毁容了。”

  题安问:“刑宝凤是什么时候去当舞女,又是什么时候离开歌舞厅的?”

  女人说了个年份。

  那是二十六年前,刑宝凤刚刚二十岁。

  女人说:“刑宝凤一来歌舞厅,就把我们都比下去了。

  我们老板给她取名‘小凤姐’。

  她迅速就成了我们歌舞厅的头牌。

  刑宝凤生得清纯漂亮,气质也不错,最重要的是她有文化。

  文化这玩意,在我们这个行业是个稀缺。

  客人们为了彰显自己的品味,宁愿多花几百块去点她。

  我呸!”じ☆veWWω.ЫKメS.иEt✾ ั

  女人朝地上吐了一口痰,用力用鞋底呲掉。

  题安问:“她有文化?她上过学?”

  女人说:“也不知道真的假的,那些客人们给她忽悠得七荤八素。

  但她好像确实上过几年学。

  有一次我们歌舞厅来了几个外国人。

  她叽里呱啦说的,我们也不懂,但老板很满意,让她陪这些客人,那次可让她赚翻了。”

  女人带着既羡慕又鄙夷的语气说起当年的事。

  题安问:“她是什么时候离开歌舞厅的?”

  女人想了想,“好像是一二年还是一三年。记不清了。她攀了个有钱人。

  她跟着那有钱人走了,不干这一行了。”

  题安问:“记得那个人的什么信息?”

  女人说:“那时候圈内都叫他钱哥。

  好像开的什么砖厂洗煤厂一类的。

  具体名字不知道。”

  女人在临走的时候,对题安说:“刑宝凤那时候在歌舞厅有个相好的姐妹。

  人家熬死了正妻,现在是正儿八经的官太太,你要想知道更多,可以去找她。

  翰兴三路十字路口的那家茶馆就是人家开的。

  一样都是从别人口水里熬出来的,人家偏偏就命好。”

  题安离开的时候,向女人致谢。

  问她为什么肯和警察见面,说出知道的信息。

  女人又照着地上吐了一口,嬉皮笑脸地说:“妈的,习惯了。

  一辈子怕警察。

  警察问个啥,赶紧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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