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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报应证明有 神[1/3页]

  玖报应证明有神

  有神必有报应神藉使徒保罗,在罗马十二章十九节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如果有神,这位神一定公正,有赏也有罚。作恶应得恶的报应;作善应得善的报应。反过来说,如果因果报应果是存在的话,即可证明必有一位具有超然智慧,超然能力者,管理这个因果。我们看不见神,但看祂所施的报应分明,亦足证明有神之存在了。这类的事,不胜枚举,现在讲几个实例给诸位参考一下:

  有位传道人目击的故事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在乌克兰的京城加尔可夫,有两个激烈之无神派,当众宣布无神以后,一位向天开枪说,神!我用枪打你,若是有神,你可立刻报应我,叫我即刻死去!说毕连开两枪,另一个宣传员说,若果有神,我愿成为废人,终身不能行走!我一天仍能走路,就是证明没有神!二人演讲完毕,赶赴车站,又往另一城市宣传。不冀侧面一辆汽车急驶而过,二人正兴高采烈,不按路线行走,一时促不及避,一人立被撞伤,另外一人将他送入医院,业已气绝身死。料理尸身之后,赶上火车,车已开动,冒险往上一跳,不冀车行太速,抓持不着,滑跌车下,车轮辗过两腿,立将两腿折断,昏倒地下,以后真的成为残废人了。两位宣传员的结局,证明真神实在不可毁谩。

  再说一件张之江先生家乡的故事。张家村上有位老者,年终三十晚,从城内收了账款,骑着小驴,快快乐乐的要回家过年;路上忽然看见一个青年,在树下上吊自杀。老者见而怜之,急忙把他解开,问他为甚么上吊?青年回答说,我欠人三十块钱,债主催逼无法应付,我想不如一死了事。老者看其情节实在可怜,为三十块钱赔上一条性命,实不值得,何能见死不救呢?于是忙从驴上解开背囊,取出三十块钱,交与青年说,这三十块钱是给你还债的;又取三十块钱给他说,这是给你来年作本钱的。你年纪尚轻,希望很大,快去还了人家的债,明年作个小生意,切切不要寻死。但那青年看见老者背囊甚为沉重,知其还有许多银钱,因此贪心发动,当其四望无人之际,顿起恶念。于是正当老者将余款包入背囊之时,偷偷拾起一块石头,对准老者的头顶,用力一击,老者即刻晕倒在地,青年便将所有银元,全部盗去。

  过了几个钟点,老者醒来,不知为何睡在这里,只是觉得头痛,用手一摸,皆是鲜血。后来精神略为清楚,方纔想起如何救人,如何忽然被人一击,不省人事,心里想道:这个小子,我救他命,他反将我打死,真是忘恩负义。这人必遭天谴。他将衣服撕破一块,将头包起,慢慢走回家去。在家养息三个多月纔好。

  一天老者又进城里办货,看见一间新开茶楼。因为好奇之心,进去喝茶。坐下之后,看见账桌旁边坐了一位年轻老板,面孔好像打伤他的青年人,越看越像,但不敢认。即招茶房谈问:这个茶楼是甚么时候开的?茶房说,纔开二个月。老者又问道:你们老板是谁呀?茶房说,就是坐在账桌上那位。听说我们的小老板,原来是个穷小子,去年三十晚欠人钱无法还。后来得了一笔横财,他就开起茶楼来了,生意还不坏。老者再看那位小老板,真是他所搭救的青年。若去找他讲理,没有证据;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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