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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3章 若实在不行,本王入赘也使得[2/3页]
可以结婚。
不管是姑做婆,还是姨表亲,都在法律禁止之内。
至于法律颁布之前已经结婚的表亲,若有反悔意向,可上书当地县衙、府衙。经查证之后,给予合离。
任何人等,不得阻挠。
若无后悔意向,朝廷也不会追究……
某皇叔微微垂眸:“虽然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跟夭夭你的想法可能相距甚远。但这已经是我跟皇上,现阶段说能达到的最好了。”
“不过夭夭放心,我会继续努力,好生盯紧这个事儿的。”
嗯?
桃夭皱眉,一脸迷茫。
显然不大能弄清楚这事儿跟她有个啥关系。
但在古代搞婚姻法,不许早婚、禁止近亲结婚什么的,已经大大出乎她预料之外啦。
所以她微笑,及时奉上彩虹屁:“王爷不必谦虚,您这已经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了。此法一颁布,受益者何止千千万万?”
“但这还远远不够。”
“够了够了,已经让我万千惊喜了。”桃夭坚定点头。
毕竟最开始,她也没想着跟整个封建习俗宣战啊!她,她只是不想早早被嫁出去,还在小孩儿的时候就开始孕育孩子而已。
谁想着大哥那么勇,这位这么能耐呢?
不但悍然宣战,还不费吹灰之力地就给打赢了。
咳咳。
这两个家伙为了控制舆情,硬是办了个类似于报纸的东东。把调查出来的资料刊印其上,满大夏发行。
雇人在各大茶馆酒楼、港口码头或者集市庙会地宣讲。
现在大夏上到白发苍苍下到活裤裆,每个人都能说出点早婚、近亲结婚的危害来。
那叫一个耳熟能详。
以至于新法推行后,预想中的阻力竟小到可以忽略不计。
某皇叔还在实践中发现了这报纸的巨大妙处,随即让桃子良上书今上,建议办个大夏官报。
摒弃艰涩难懂的行文,改为百姓通俗易懂的白话。
每有新政时,刊印其上。
可发售,也可租赁。略微进账的同时,更多
第193章 若实在不行,本王入赘也使得[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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