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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这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1/3页]
“可是…”
秦澍阳知道她是警察,在安全问题上,不用太担心。
但是这么晚了,放她一个人走,他总归觉得有点不妥。oo-┈→ωωW.bKXS.иΣㄒ༊
毕竟抛开警察身份,她总归是个女人不是吗?
现在犯罪份子的犯罪方法千奇百怪,谁能保证面对危险时,她自己能一个人轻松解决?
蔡萌芽是真的不想他麻烦别人,而且根据以往的经验,秦澍阳麻烦的人十有八九是陈丽莎。
人家一个年轻女人,平时为他工作上的事当牛做马就算了,这大半夜的,还要叫起来继续被他奴役。
这么残忍的事,他做的出来,她可做不出来。
“真的不用了,我等会在路边随便拦辆车回去就行了。”蔡萌芽对自己一个人回去还是很自信的。再说了,现在是法治社会,哪有那么多坏人就正好被她碰到了。
秦澍阳指了指她的脚,这才是让他最担心的地方,“可是你的脚受伤了。”
受伤了,意味着两件事,一是行走不方便,二是遇到危险时,无法发挥自己身为刑侦队队长的身手。
他不说,蔡萌芽都差点忘记自己目前还是一名病号了,“那…那也不能大半夜的麻烦别人啊?”
蔡萌芽的意思很清楚,她宁愿自己忍受着行走的不方便等问题,也不愿意去麻烦别人。
每个人生活都不同意,只是所处的社会阶层不一样而已。
就假设他秦澍阳是个小员工,凌晨两点钟,美梦正进行时,突然被老板的电话惊醒,要求他去医院接一个人然后再送她回家,他会作何感想?
换位思考一下,他是不是觉得这通电话不应该打了?
见她如此热心的为他人着想,秦澍阳只好放弃自己的提议,“行吧,不过既然你不想麻烦别人送你回家,那就在医院住吧?”
他说的轻描淡写,可蔡萌芽听的却如雷劈。
不想麻烦别人和她在医院住,这两者有因果有关系吗?或者说,有关系吗?
在蔡萌芽如雷劈的表情中,秦澍阳又继续轻描淡写的说道:“嗯,对,一般住院的病人身边不都应该有一个陪护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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