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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0)三个人作案时间都很充足[2/3页]

  ,现在已知鲍玉来在之前的口供中说谎了,他进休息室的时候,艾佳美其实遇害了。

  那艾佳美的遇害时间基本上就可以确定在,程铮来找她之前一直到彭大海找完她离开后这期间。

  同样的道理,排除有人从洗手间爬窗户进来的可能性,那凶手基本上可以确定为三个人了,一个是程铮,一个是张静雅,一个是彭大海。

  那到底存不存在有人从卫生间处爬窗户进入作案呢,答案是不存在的。

  是,先前他们是在那个小阳台上发现了鞋印,不过经过检测,那道脚印显示的已经非常模糊了,而且鞋印面上还发现了部分的干泥巴和干石子。

  这也就是说,脚印存在的时间是比较长的了,也许是几个月前,也许是几天前,反正不可能是当天留下的。

  还有,蔡萌芽带着宋银银做过实验,从洗手间的窗户处翻到阳台上,再从小阳台上翻进休息室里,并不是那么轻而易举的一件事。

  这个人必须有足够长的腿,足够矫健的身材,还有不恐高,不怕黑,不胆小的心理。

  以蔡萌芽来说,整个动作做完,前后一共花费了三分钟,来回就是六分钟。

  假设凶手为了躲避摄像头,假借上厕所之名,从窗户处爬进了休息室实施杀人。

  从爬窗户进入到杀人,到清理现场,再到离开,这所需要花费的时间最起码要二十分钟至三十分钟。

  如果是店里的工作人员,不管是真的上厕所,还是假的上厕所,中途离开工作岗位上这么长时间,都会被人注意到的。

  通过对每个人的询问,所有人中只有一个叫吕小兰的女服务员中途去上过一个厕所。

  不过根据监控显示,她全程是离开过,不过也就八九分钟的样子。

  而且据了解,她和艾佳美是亲戚关系,自己的工作也是艾佳美帮忙介绍的,所以她根本不存在杀人动机。

  最重要的一点,她的个子不高,还偏胖,以前还做过腰间腹部手术,所以她翻过窗户的困难性要比一般普通人困难的多。

  另外,小阳台上发现的脚印跟她的脚印完全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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